黔招委〔2009〕21号
省招生委员会关于2009年高考体育、艺术类
及公安类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各市(州、地)招生考试机构、各有关院校: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划定我省2009年高考体育、艺术类和公安类专科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现公布如下:
一、体育类
(一)划线依据
根据教育部规定,按考生的文化成绩、体育专业成绩,按多于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体育类专业各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体育类普通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体育专业分:104分;
文 化 分:体兼理 282分,体兼文 359分。
(三)体育类独立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
体育专业分:103分;
文 化 分:体兼理280分,体兼文 356分。
(四)体育类高职(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体育专业分:96分;
文 化 分:体兼理273分,体兼文 347分。
(五)投档原则
根据各招生院校招生计划数、考生文化成绩、体育专业成绩及志愿填报情况,在双上线的考生中,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总分÷2+体育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生计划数的120%投档,院校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择优录取。
(六)有关政策
1.根据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规定,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除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外,不享受其它照顾政策。
2.体兼理、体兼文的考生必须在所报体育专业本、专科落选之后,方可转入文、理科相应批次的录取。
二、艺术类
(一)划线依据
按照教育部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应低于本省确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应低于本省确定的高职(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确定艺术类专业各批次最低投档文化控制分数线。
(二)本科(含一、二本)最低控制分数线
1.艺兼文
普通类美术设计、音乐表演、舞蹈:295分。
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315分。
播音编导:335分。
师范类美术设计、音乐表演、舞蹈:315分。
2.艺兼理
普通类美术设计、音乐表演、舞蹈:265分。
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285分。
播音编导:305分。
师范类美术设计、音乐表演、舞蹈:285分。
(三)独立院校(三本)最低控制分数线
1.艺兼文
普通类美术设计、音乐表演、舞蹈:285分。
播音编导:325分。
师范类美术设计、音乐表演、舞蹈:305分。
2.艺兼理
普通类美术设计、音乐表演、舞蹈:255分。
播音编导:295分。
师范类美术设计、音乐表演、舞蹈275分。
(四)高职(专科)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
1.艺兼文
美术设计、音乐表演、舞蹈:240分。
播音编导:280分。
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260分。
2.艺兼理
美术设计、音乐表演、舞蹈:200分。
播音编导:240分。
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220分。
(五)教育部批准的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的院校执行的艺术本科专业,由院校自行划定高考文化分数线。
(六)投档原则
1.在我省有招生计划的省内外院校,按文化分数上线、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多于招生计划数的120%投档。有特殊录取要求的学校,须经我省招生考试中心审核批准后,方可投档。
2.无指定性招生计划的学校,须报我省招生考试中心审核批准后录取。
3.艺兼文、艺兼理科类的考生,应首先参加艺术类专业录取,待所有艺术类专业志愿落选后,方可转入文、理科录取。
(七)有关政策
1.根据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文件规定,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外,不享受其它照顾政策。
2.为有利于艺术人才的选拔,对省内各类专业考试成绩名列前三名的考生,可在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上降低20分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
三、公安类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划线依据
鉴于今年我省公安类专科招生计划与去年基本持平,今年我省高考分数线下滑的情况,参照去年分数线,结合我省实际划定。
(二)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科370分,文科410分。
(三)面试、体能测试和军检、政审名单的确定
根据今年我省考生填报志愿的实际情况,按照教育部、公安部的要求,在以上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招生计划的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军检、政审的考生名单。
二00九年六月二十四日